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江区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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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JSZC-320509-SWGC-C2025-005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5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吴江区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蕞高限价(如有):每个方案上报批次内片区数量少于等于3个的单价蕞高限价为300000.0元/批;片区数量大于3个的单价蕞高限价为100000.0元/个片区。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特此开展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及出成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按合同约定)。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甲级资质(为适应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新要求,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资质已过期的,提供延长有效期的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线)参与采购活动
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网站标识码: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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