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环保提升工程一期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年度》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环保提升工程一期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环保提升工程一期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环保提升工程一期配套设备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后退还。
2、投标单位应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能够确保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的承诺书;
3、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符合“(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要求”的承诺书;
3、投标单位符合“(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要求”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和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蕞近期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递交材料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售 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月3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3: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13: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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