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苏州】苏州7万多套人才公寓在哪?6区4市分别怎么申请?
链接本市7万多套人才公寓,未来3年将增加至10万套,为数十万人才提供租赁住房、租房提取公积金等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与“苏易居”平台合作,支持已入住人才一键提交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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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旺景苑1、2、4幢人才公寓
7.先锋时代人才公寓南楼,预计2023年6月上线.观澜逸品花苑配建公寓,预计2023年6月上线月上线月上线.渔帆路人才公寓 ,预计2023年6月上线月上线.临湖镇石庄公租房,预计2023年12月上线。
1.近5年新引进,在我区非公企业全职工作的
。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吴中区就业创业的,视同为新引进。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且未在吴中区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3.辉展阁:面向开发区内企业人才
5.汾湖科创园人才公寓一期:面向吴江区级以上领军人才,不对外开放。
7.创客之家人才公寓 : 面向吴江区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员工,不对外开放。
8.汾湖科创园人才公寓二期:面向吴江区级以上领军人才,不对外开放。
9.盛泽科创园人才公寓:面向盛泽科创园内外的企业人才、商务人士、短期居家客、来盛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园内区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
10.美美知寓·绸都有家:面向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
11.乐居家园:面向科技领军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区无住房的紧缺专业人才。
12.隐读村人才公寓: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配偶及子女) 在苏无房产、与七都企事业签订劳动 (劳务)合同的人才。
13.震泽镇震泽人才公寓: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 (配偶及子女) 在苏无房产、与震泽企事业签订劳动 (劳务)合同的人才。
14.中鲈人才公寓一期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配偶及子女) 在苏无房产、与平望企事业签订劳动 (劳务)合同的人才。
15.中鲈人才公寓三期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 (配偶及子女) 在苏无房产、与平望企事业签订劳动 (劳务)合同的人才。
符合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适用对象的人才均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入住人才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基本条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区交纳社会保险、符合《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且在本区无住房。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适当扩大人才公寓的受益面,入住对象调整拟增加企业创始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核心人员等企业骨干人员。机关、学校、医院等特殊入住需求人员另行决定。
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1)科技领军人才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吴江开发区的科技领军人才企业 (含开发区崇本领军、吴江区领军及以上人才企业)。
(2) 吴江开发区内规上企业等。规上企业的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吴江开发区。规上企业分A、B两档逐步放开:A档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双一流高校毕业本科学历、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B档为本科学历、技师或中级职称等。
(3)其他企业具有本科学历的紧缺型人才。(二) 碧家国际社区、辉展阁、稻谷稻梦空间公寓
1.大专及以上学历、家庭(配及子女)在苏无房产、与开发区企事业签订的劳动 (劳务)合同的人才;
2.家庭(配偶及子女)在苏无房产的各类苏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3.家庭(配偶及子女)在苏无房产的其他经认定的人才
1.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太湖新城的企业两年内进的人才;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技师),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区交纳社会保险 (除评审通过的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区无住房的紧缺专业人才 (按当年度发布的《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2.吴江区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员工
1.近三年内获评各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且在吴江区无实际住房的;
2.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或在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在吴江区无实际住房的科技企业人才;3.其他特殊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
1.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配偶及子女)在苏无房产、与所在区镇企事业签订劳动 (劳务)合同的人才;2.家庭(配偶及子女)在苏无房产的各类苏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与所在区镇企事业签订劳动 (劳务) 合同的人才;
3.家庭(配偶及子女)在苏无房产的其他经认定的人才、与所在区镇企事业签订劳动 (劳务) 合同的人才。
4.群星苑人才公寓5.菁华公寓人才公寓
6.菁汇公寓人才公寓7.菁仁公寓人才公寓
1.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
2.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内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和乙类计划员工;
3.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
1.阳澄湖国际科创园人才公寓 :
面向企业注册地为相城经开区,且为经开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家庭(配偶及子女) 在苏无房产的已获评区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
面向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家庭(配偶及子女) 在苏无房产、与相城经开区企业签订劳动(劳务) 合同的人才。
申请人需在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 工作,且申请人及家庭在苏州市区范围无自有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 (聘用)合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 申报并获批的各级科技领军人才、紧缺专技人才;(2)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
(3) 取得二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种与证书相符的人才;(4) 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的人才;
(5) 与相城高新区(元和道)签订招商合作协议或重点在谈企业人才;(6)经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各局 (办、中心) 认可且通过人才办审核的其他人才;
(7) 以下四类企业申请人学历可酌情放宽至大专:由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专家主要创办的企业;经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包括瞪羚企业、区级及以上独角兽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入库纳入统计的规上企业;通过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 申报获评的各级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1)所在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苏州高铁新城区域范围内;
(2)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家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为经苏州高铁新城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
(3) 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苏州高铁新城区域内缴纳社保和个税;
(4)申请人本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房产
8.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人才公寓 (新都阁人才公寓):
(1) 落户苏州高铁新城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蕞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 落户苏州高铁新城的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3)苏州高铁新城自主培育的国家级人才、“省双创”“姑苏创新创业领军”“相城区领军”人才;
(4)苏州高铁新城自主培育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5) 具有博士学历且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苏州高铁新城缴纳社保或个税的人员;
(6) 经认定的苏州高铁新城重大产业项目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和企业骨干,并按规定在苏州高铁新城缴纳社保和个税;(7)经认定的为苏州高铁新城主导产业集聚和“双招双引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或人才
申请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阳澄产业园范围内,且税收征管地在度假区(阳澄湖镇) 范围内;规上及人才企业优先
面向黄埭镇税收高增长型企业,优先提供黄埭镇税收排名前50的规上工业企业,适当放宽至黄埭镇税收排名前100税源企业;经认定的科技型、人才型企业;为黄埭镇税收排名前50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住宿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经黄镇人才公寓出租协同推进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企业。
面向渭塘镇税收高增长型企业;经认定的科技型、人才型企业;与渭塘镇签订招商合作协议或重点在谈的企业;对渭塘镇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企业或个人,可“一事一议”。
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望亭镇域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 (聘用) 合同并按规定在镇域内交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家庭在苏州市区范围无自有住房,且人才需为以下类型:
(1)顶尖人才:落户我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蕞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 领军人才:我区自主培育的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区级及以上领军人才;(3)紧缺人才:苏州市或相城区紧缺专技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紧缺人才;
(4)骨干人才:重点产业领域全日制本科(或中级职称、高级工)及以上学历(或职称职业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 30 周岁及以下且符合当年度苏州市紧缺工种目录
符合条件的人才类别具体解释补充说明,以望亭镇经济发展局科技人才科为准。
申请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黄桥街道范围内,与入住员工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 (聘用)合同,入住员工及家庭在苏州市区范围无自有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黄桥街道申报并获批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
(2) 项目进至黄桥街道前已获评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
(3)经审核,符合黄桥街道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的部分人才。
面向工商注册在太平街道范围内,且税收征管地在太平街道范围内的企业;重点税收企业、规上企业、人才企业优先。
①系《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 (试行)》适用对象;②《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 (试行)》 适用对象;
③系《相城区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适用对象;
④系符合苏相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苏相合作区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除上述条件之一外,入住人才还须
:①申请人及其家庭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②申请人在苏相合作区范围内就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苏相合作区内正常缴纳个税及社保;申请人自主创业的,须为创业企业的主要股东或主要合伙人;
③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苏相合作区范围内享受人才公寓配租累计时间,申请人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超过3年,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不超过2年。对于与苏相合作区签订招商合作协议或重点在谈企业人才,需经苏相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缴纳个税及社保方面限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经苏相合作区管委会研究批准,可一事一议。
(2) 入住人才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注册、纳税均在苏相合作区,符合苏相合作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
②与苏相合作区签订招商合作协议或已确认落户的企业;③苏相合作区教育、医疗卫生、商业等社会事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
④苏相合作区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资企业。
家庭(配偶及子女) 在苏无房产的各类人才,具体请参考人才公寓清单租房要求
高新区现管辖5个人才公寓小区,3个人才专用公租房小区,具体情况如下:1、星庭科技人才公寓
3、新鹿花苑人才公寓4、浒墅人家人才公寓
5、实训二期人才公寓6、菁英公寓南区 (人才专用公租房)
7、菁英公寓北B区 (人才专用公租房)
8、菁英公寓东区 (人才专用公租房)
(3) 满足项目所在属地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年薪达到4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管或获批区、市、省、国家各级人才项目的人才。
2、杨木桥新苑人才公寓项目属地条件 (高新区枫桥街道):
1)在枫桥辖区创业的科技型或人才型企业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2)在枫桥辖区规上企业中从事研发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3)街道经济发展局科技人才科认定的,对企业、地方有贡献的专业性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其他重点企业高管人才等。
③新鹿花苑、浒墅人家人才公寓项目属地条件 (高新区经开区)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
(1)申请人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A-E类人才;
(2) 申请人应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3) 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住房,未租住其他政策性租赁住房;
(4) 申请人申请家庭型公租房,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范围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姑苏区现管辖1个人才公寓小区,具体面向人才群体情况如下:
1.姑苏区人才公寓(建融家园方隅公寓) :主要面向姑苏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一)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全职在姑苏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1个月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2.高级技师、技师;
4.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5.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学习、活态保护的青年人才;6.大专及以上学历老字号企业青年人才;
(二)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且经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道推荐的企业高管、技术骨干或柔性聘用专家。
(三)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常熟市现管辖12个人才公寓小区,具体面向人才群体情况如下:
晨枫家园、金山苑四区 、虞枫家园:面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等,以及符合常熟市人才优惠政策认定条件的各类人才。
面向符合常熟市委、市政府《常熟市促进支持重点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规定条件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等;符合市委市政府《常熟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高层次紧缺人才。
晨枫家园、琴和家园、湖苑四区:面向常熟市高层次人才、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骨干等。
昕悦溪人才公寓 、城家公寓常熟滨江新城店、龙湖冠寓苏州常熟大科园店 、望虞水岸嘉园、芙蓉人才公寓:面向高层次人才、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骨干等。
预计2023年5月上线.福山人才公寓(规划中,预计2023年6月上线.银河苑人才公寓 (规划中,预计2023年7月上线)
面向面向高层次人才、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骨干等。
昆山市现管辖31个人才公寓小区,具体面向人才群体情况如下:昆山开发区:
1.世茂东一号(莘莘科技) :面向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的创新型、科技类及开发区重点支持的产业人才,且在昆山暂无住房。
3.综保区青年公寓 (世硕二期):面向开发区世硕电子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
6.工研院人才公寓: 面向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昆山阳科园大楼入驻企业,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创业服务中心、昆山微电子技术研究院、南京大学创新研究院、昆山智能装备研究院、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昆山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载体平台内的企业人才且在昆山无住房。
9.人才专墅:面向昆山杜克大学在校学生。10.万和苑: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昆山无自有住房,50周岁以下人员。
11.娄汀苑: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昆山无自有住房,50周岁以下人员。
12.鑫苑国际城市花园: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花桥及周边乡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
13.万科人才公寓 : 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花桥及周边乡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
14.绿地启航社: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花桥及周边乡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15.华道园区 :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花桥及周边乡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
16.徐公桥人才公寓 : 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花桥及周边乡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
17.花溪人才公寓 : 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花桥及周边乡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
18.顺扬邻里中心: 面向花桥三产企业承租,但在三产企业需求下降的基础上,由资产单位向社会开放出租,承租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0套;符合花桥产业需求且达到利税等相关地方贡献的,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出租;不满足花桥产业需求且达到利税等相关地方贡献的承租意向单位须由资产方按产权流转交易要求公开招租,承租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10套。区内有重大招商项目需求公寓楼的,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有空余公寓房的情况下,引进项目的单位可以与资产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签订承租合同。
19.盛巷花苑:面向经昆山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张浦镇人才科创企业,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提供给其团队核心成员(主要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人才)。
20.尚明科创之家人才公寓: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张浦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20.尚明甸科创之家人才公寓 :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张浦镇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昆山无自有住房的人才。
21.昆北·邻里汇 : 面向公司注册经营在周市镇并通过招商局审核通过的规上企业
22.万悦花园115栋 : 面向突出贡献人才、优秀领军人才、高端紧缺人才、其他产业人
23.朗悦花园5栋(暂未运营)。
24.金塘园 :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昆山无自有住房,50周岁以下人员。
25.摩玛广场人才公寓(已投用): 面向在陆家镇的企业工作且月薪5000元、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或者专业职称在技师以上、在公司担任研发等重要岗位。在昆山市暂无住房。
26.创业生活社区二期人才公寓:面向巴城镇石牌立臻精密企业管理层人才,以及石牌周边企业管理层员工居住。
27.昆山浦东软件园人才公寓 :面向昆山市企业管理层及员工,入驻在昆山浦东软件园园区的企业管理层及员工优先。
28.卫泾公寓 : 面向昆山市企业进行招租,千灯镇企业优先。
29.钱佳苑:面向昆山市企业进行招租,淀山湖镇企业优先。
30.周庄茂月居人才公寓 : 面向昆山市企业进行招租,周庄镇企业优先。
1.《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试行)》中规定的昆山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近五年内引进的、在昆无自住产权房的A~E类人才(昆山市各区镇有特殊需求的,可适当放条件)。
2.昆山市各区镇具体项目的其他条件。
太仓市现有17个人才公寓小区,不同小区面向不同类别人才开放申请,具情况如下:
1.太仓市城北青年公寓:面向全市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2.太仓市南城雅苑菁英公寓: 面向西工大的人才。3.太仓市湖畔祥云花园人才公寓:面向全市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1.嘉实港区菁英公寓 : 面向符合港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2.创业家公寓 :面向太仓高新区企业人才,人才需在太仓高新区企业就业或有意在太仓高新区企业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包含毕业年实习期),在太仓无房或已购房但尚未交付使用,信用良好的非太仓市户籍人员(已在太仓高新区就业,未就业但居住在或拟居住在太仓高新区。
面向太仓高新区高端人才,人才需为在太仓高新区自主申报获评的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具体由太仓高新区有关部门会商决定。
2.仓创智科技企业化中心面向太仓市城厢镇辖区内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3.盛园小区 : 面向在太仓市城厢镇自主申报获评的各类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
1.通港路人才公寓:与生物医药产业园内企业签订劳动 (劳务) 合同,同时符合沙溪镇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2.七溪生物硅谷人才公寓(即将投用):与生物医药产业园-七溪生物硅谷内企业签订劳动 (劳务)合同,同时符合沙溪镇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1.鹿河南鹿线国资物业人才公寓:面向璜泾工业园企业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2.陈大港人才公寓 (规划中) : 面向泾镇人民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满足一项即可):三年内获评的各级领军人才、重点企业高薪聘请的各类人才、经认定的其他各类人才。预计2023年6月上线。
面向双凤镇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配偶及子女) 在太无房产、与我市企事业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的人才;
2.家庭(配偶及子女)在太无房产的各类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3.家庭(配偶及子女) 在太无房产的其他经认定的人才。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华山路206号
房租:1000-1417元/月起地址:张家港市人民路21号
地址:张家港北京路北侧、黄桥路东侧
地址:杨锦公路东侧、南横套南侧、北二环路北侧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兴港路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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