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吴(2019)设农地备4号)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收悉。按相关文件要求,经吴江区局对该项目的备案信息进行核实,同意)予以备案,该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年,具体位置及范围以所报勘测定界图为准。
该项目用地备案后,涉及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经营时间到期后土地复垦的责任。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