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布一批征地拆迁方案!涉及5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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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苏州征地又有新消息,涉及园区、相城、吴江、高新、常熟等地!
图源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以蕞终批复为准)
位置信息:独墅湖大道南星塘街东片区位于斜塘街道,东至金堰路,南至文景路,西至星塘街,北至独墅湖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48.2424公顷;
拟建设项目:以居住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类项目,计划在2022年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公顷):8.2763
四至范围:望亭镇区南片区东至问渡路,南至望东路,西至长洲苑路,北至张泗沟河
开发片区名称:汾秋路、友谊工业区、新乐商业、亨通一号、七都新材料产业园一号、亨通培训中心、七都新材料产业园二号片区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公顷):26.5755
开发片区名称:镇湖生态城综合开发片区、太湖科学城综合配套片区、科技城工业E片区、科技城综合商业片区、龙山工业园片区、科技城综合发展片区、阳东新城南片区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公顷):116.6745
苏小宝翻了下吴江和常熟近期的公告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省政府关于苏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96号)和《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吴政规字〔2020〕1号)的规定执行。
按《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暂行)的通知》(吴政规字〔2014〕3号)和《苏州市吴江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吴政办〔2015〕16号)的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照吴江区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偿。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1、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苏虞横一路(太尉路-小花路)道路工程
拟征收土地范围:海虞镇聚福村村集体、二十八组、二十九组、二十六组、三十二组、三十三组、三十一组、三十组。
2、常熟经开区马桥东路延伸段工程
拟征收土地范围:碧溪街道小市村 15 组、16 组、20 组、村集体。
征收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将被征地农民划分未成年、劳动、养老3个年龄段。
未成年年龄段人员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32000元/人,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
被征地农民征地时已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个人分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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