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这些地方征地拆迁!部分安置补偿已公布!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苏州这些地方征地拆迁!部分安置补偿已公布!
刘家浜 39 号西门8室,刘家浜 39-8 号二进平房东,刘家浜 39-10 号三进楼下西,刘家浜 39-10 号三进楼下东北,刘家浜 39-10 号三进楼下东,刘家 39-10 号三进楼上北东,刘家浜 39-10 号三进楼上西,刘家浜 39-10 号三进楼下西刘家浜 39-11号西门,刘家浜 39-11 号三进楼上东后,刘家浜39-11号,刘家浜39-11 号三进楼上中,刘家浜 39-11 号三进刘家浜 39-11 号三进楼下东,刘家浜 39-12 号四进楼下东,刘家浜 39-12 号三进楼下东南,刘家浜 39-12 号四进楼上头部间,刘家浜 39-12 号四进楼上中,刘家浜 39-12 号四进楼上西,刘家浜39-12号四进楼下西,刘家浜 39-12 号四进楼上东,刘家浜 39-17号四进楼下东,刘家浜 39-17 号四进楼上西,刘家浜 39 号 (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红线确定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 24 户,建筑面积约 1000 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2319元。
(2)商业用房:一层每平方米31127元。
(1)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7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算),增加200元搬迁补偿费,但蕞高不得超过1400元。
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一次性发放二次搬迁补偿费。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7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40平方米(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计算),增加700元搬迁补偿费。
对于整厂迁移的征收补偿费,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设备、设施搬迁补偿费难以协商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确定。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每月14元发放。发放中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以书面通知的入户安置时间为止。延长过渡期限的,仍按原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3、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1)征收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2)征收非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3)若被征收人不选择上述(1)、 ( 2)标准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三年的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折算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计算年平均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期限为半年。
按照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住建规〔20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被征收人的电话移机费﹑宽带上网初装费和原水、电增容费、管道煤气气源建设费及安装费、有线电视原装费用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太阳能热水器移装按每台75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空调移机费用按每台65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
(1)搬迁奖励费: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的给予20000元奖励。
(2)被征收人在征收奖励期限内搬迁的,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每户每月每平方米增加10元,增加后不足2100元的,按2100元发放。
关于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的补助标准详见公告原文。
1、提供长江花园等小区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3、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房屋被征收居民,不享受定销商品房保障政策。
1、位于黄埭镇金龙村村集体范围内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2、位于黄桥街道大庄村集体、大庄村四组、五组、六组、胡湾村集体、胡湾村三组、木巷村村集体范围内范围内
征收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3、位于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集体、渭塘镇渭南村集体范围内
征收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1、位于横泾街道长远村、越溪街道木林社区范围内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2、位于甪直镇、甪直镇淞港村、淞浦村范围内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2、位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箭庄社区范围内
1、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双溪村十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土地现状: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双溪村十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096公顷(10.6440亩)。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2、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范围内
土地现状:拟征收七都镇人民政府集体所有土地0.537公顷(8.055亩)。
3、位于盛泽镇庄平村农民集体范围内
土地现状:拟征收盛泽镇庄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126公顷(4.6890亩)。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4、位于江陵街道叶津村十四组、十五组、十七组、十八组、二十组农民集体,黎里镇银杏村十六组、十七组农民集体的土地范围内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91公顷(7.9365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656公顷(11.4840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729公顷(25.0935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八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05公顷(2.5575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二十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541公顷(14.3115亩);
拟征收黎里镇银杏村十六组、十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791公顷(4.1865亩);
拟征收黎里镇银杏村十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01公顷(0.0015亩)。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1、位于黎里镇永新村二十组农民集体、黎里镇人民政府范围内
2、位于黎里镇新钢村十一组、十七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3、位于黎里镇莘南村七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4、位于盛泽镇龙旺村农民集体,三十八组、三十七组、三十五组、三十四组农民集体的土地范围内
5、位于同里镇九里湖村农民集体、九里湖村二组、三组农民集体的土地范围内
6、位于黎里镇东胜村农民集体,东胜村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八组农民集体,杨文头村一组至十一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7、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横扇街道办事处范围内
8、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屯溪村十九组农民集体、黎里镇红旗村十四组、十五组、十七组、十八组农民集体土地范围内
文章来源:苏州本地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