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89-01-369344年产电子专用材料35万吨项目环评公示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89-01-369344年产电子专用材料3.5万吨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电子专用材料3.5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
项目利用位于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自有厂房,建设年产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拟购置粗轧机、铜箔轧机、循环铜箔清洗线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44台;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子专用材料3.5万吨。
项目已于2022年8月3日取得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项目审批文号:吴行审备〔2022〕332号;项目代码:-89-01-369344)。
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的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项目;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2010]第122号);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值、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苏政办发[2020]32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吴江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别管理措施(试行)》(吴政办)[2019]32号中规定的区域发展限制性规定、建设项目限制性规定(禁止类、限制类)及各区镇区域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年产电子专用材料3.5万吨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的“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环评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相关规划和有关技术资料,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和影响分析,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铣面产生的铣面粉尘,粗轧及箔轧产生的含油废气,退火产生的烟气,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气,碳氢清洗产生的废气,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网式过滤法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铣面废气、含油废气、退火废气及碳氢清洗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毛家荡,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满足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的要求,从水质水量、接管标准及建设进度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废水接管至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是可行的。因此,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来自于双面双面铣削机、铣刀磨床、四辊可逆式粗轧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设备噪声在60~85dB(A)之间的机械设备的噪声,可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主要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无纺布/硅藻土、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收集的粉尘、污水站污泥及浓缩废液、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废无纺布/硅藻土、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水站污泥及浓缩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及废包装袋外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金良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吴江区亨通数云网智产业园13幢102联系人:许工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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