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蕞新!苏州这些地方征地拆迁涉及园区、吴中、虎丘、相城、吴江…

admin7个月前 (09-24)吴江产业新闻29

  苏州工业园区2022-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苏州东站片区位于斜塘街道,东至桑田街,南至江韵路,西至星华街,北至独墅湖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78.8825公顷;

  桑田科学岛A片区位于斜塘街道,东至吴淞江,南至金鸡湖大道,西至园区34号河,北至斜塘河,片区土地总面积112.9184公顷;

  桑田科学岛B片区位于斜塘街道,东至长阳南街,南至园区88号河,西至园区34号河,北至金鸡湖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71.5162公顷。

  桑田科学岛C片区位于斜塘街道,东至吴淞江,南至园区88号河,西至长阳南街,北至金鸡湖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51.2074公顷。

  02苏州工业园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方案包含1个成片开发片区,即:独墅湖大道南星塘街东片区(CP320513-2022-01-01)。

  独墅湖大道南星塘街东片区位于斜塘街道,东至金堰路,南至文景路,西至星塘街,北至独墅湖大道,片区土地总面积48.2424公顷。

  斜塘街道淞潭社区、淞源社区、新东苑社区范围内范围内

  01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1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郭巷街道徐浜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2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2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临湖镇采莲村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3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胥口镇东欣村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4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越溪街道木林社区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5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5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南街道宝带桥社区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6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6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郭巷街道戈湾社区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7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地告〔2023〕7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甪直镇甫港村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 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拟征收土地位于太平街道花溇村村集体、黎明村村集体、黎明村三组、黎明村四组、黎明村五组、盛泽村村集体、盛泽村青漪五组、盛泽村盛泽二组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于黄桥街道方浜村村集体、方浜村十七组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于渭塘镇渭北村村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于太平街道旺巷村村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地告〔2023〕KFQ-01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的土地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2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SZ-18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三十一组农民集体、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三十四组农民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SZ-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三十四组农民集体、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三十六组农民集体、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三十七组农民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SZ-16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四十组农民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5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地告〔2023〕KFQ-04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江陵街道白龙桥村集体的土地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6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地告〔2023〕KFQ-03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的土地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7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地告〔2023〕KFQ-02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的土地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8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地告〔2023〕KFQ-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的土地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09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3〕1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盛泽镇人民政府、盛泽镇坛丘村农民集体、十组、十五组、十九组、二十组、二十二组、二十三组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10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SZ-1号)

  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寺西洋村农民集体、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寺西洋村二十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1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SL-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12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吴拟征告〔2023〕2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黎里镇东秋村农民集体、东秋村四十七组农民集体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市吴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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