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吴江出让9宗土地约40万方住宅用地5宗
2016年4月22日,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16年第3号新鲜出炉,共出让9宗地块,住宅用地占5宗,商服及其他用地占4宗,其中18号地块为住宅和商务综合用地。本次出让地块分布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泽以及太湖新城,9宗出让土地面积共计约40万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不得擅自改变。
1、编号WJ-J-2016-018号地块商业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10%。
2、编号WJ-J-2016-023 号地块商业及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少于55%。
3、以上住宅地块需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6号] 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配置幼儿园或支付异地配套建设费用。
4、以上住宅地块配置社区用房需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吴政规字〔2015〕1号] 文件执行。
5、以上地块中绿色建筑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地挂牌的9宗土地,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自然人,除在本市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与股东)、自然人及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挂牌期限: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25日上午11时;报名截止期限:2016年5月23日上午11时。
1、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
出让人对该地参照土地拍卖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出价较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上地块要求在2017年5月24日前开工,2019年5月23日前竣工。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3、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及联合申请。
4、有意竞买者,可于挂牌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并支付保证金后,在2016年5月23日上午11时前到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5、本次挂牌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联系、索取资料。
联系地点与电话: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 0512—6398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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